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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去年7月上调养老金后,南京市从今年1月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人均增加138元。昨天(30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2008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此次调整涉及退休人员49.8万人,今年全年养老保险基金因此增加支出超过8亿元。
调整由三部分组成
此次养老金调整对象是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事转企”单位中转制前的退休人员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的,也属于本次调整范围。调整后,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将从去年的1248元增长到1386元。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刁仁昌介绍,此次调整由“普遍调整”、“托低调整”和“适当增发”三部分组成,其中,“普遍调整”方法有重大改变。过去参保人按缴费年限,分为“不满15年”、“15年到19年”等6档,缴费年限越高的档,调高幅度越大。此次则改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如调整前本人月养老金为1000元,此次应增加100元。
17万人享受“托低调整”
“托低调整”是指市本级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按“普遍调整”计算增加的金额低于116元(市本级和全省2007年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算术平均数的10%)的,最多再增加20元,增加后不超过116元。据测算,全市约有17万人可享受到“托低调整”。
原五县制定“托低调整”方案时,原则上按当地人均养老金水平设线,低于省平均线的按省平均线执行。
14万人享受“适当增发”
今年南京市还对6类、约14万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和生活费。其中,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全市共有90548人,按照年龄段享受适当增发(具体标准见表格)。
其他5类人员分别是: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7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基本养老金或定期生活费低于我市此次调整后平均养老金水平50%(即693元)的参保人,最多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但增发后的不得超过693元。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如果同时符合该6类增发条件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按“就高”和“不重复”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即按其中增发标准最高的一项执行。
2月份养老金提前发放
南京市养老金计发新办法预计今年四五月份将全面运行,这意味着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届时养老金要重新测算。据统计,这部分“过渡期”人员约有2万名,他们此次先按方案参加调整,待新办法运行后再重新核算补发。
据了解,今年还有940多名退休人员未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这部分人的养老金调整要等到补办认证手续后才能实施。同时,部分去年下半年退休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由于企业还来不及办申报手续,他们增加的养老金也要等到申报手续完成后调整和补发。
2月4日,将把1月份养老金按新标准增加的部分发放到位,同时2月份的养老金也将提前一并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