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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正常退休审批程序
来源:郑州市统筹办 点击: 发布时间:2004-12-24 发布人: 双击鼠标滚屏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1995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二、经职工本人申请,单位审核后,认为符合退休条件的,须由企业劳资部门携带职工人事档案,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退休职工审批表,于每月的5——20日之间到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处办理审批手续。 三、市劳动局自接到企业申报职工退休材料后,应在2日内作出批准退休的决定,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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