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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人员退休审批程序
来源:郑州市统筹办 点击: 发布时间:2004-12-24 发布人:谢栋兴 双击鼠标滚屏
一、男职工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45岁,连续工龄满10年(1995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满1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 (每满1年增折算6个月工龄),或者从事高空、高温工种满9年(每满1年增折3个月工龄)的,或者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满10年(不另折算工龄)的,可以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二、由单位携带职工人事档案,能够证明其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证据材料,按规定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退休职工审批表,到市劳动局社会保险处办理审批手续。 三、市劳动局接到单位的申报材料后,4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退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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