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社会保险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办理丧葬、抚恤金待遇办理须知
时间:2009-09-04浏览 139 人12次
一、办理程序:业务大厅11号窗口出据“使用单位工资额通知单”→三楼档案室核实→业务大厅11号窗口加盖业务公章→ 8 号窗口核实离退休人员生前基本养老金→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二、您需提供的资料:
1、 离退休人员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所在居住地(村、居委会)出据死亡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3、离退休人员生前所在居住地退管所出据的“停拨养老金便函”、“离退休人员死亡信息反馈单”(原件);
4、离退休人员待遇证(退休证);
5、领取死亡待遇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