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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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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11日至8月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社保中心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24年9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社保中心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经4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中心党委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深化认识,强化领导。9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中心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巡视工作条例、安书记讲话精神,站在讲政治、讲忠诚、讲担当的高度,集体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按要求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心党委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条学习研究,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成立由中心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精干力量推进整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和情况汇总。驻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对收集的整改佐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领导小组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中心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整改工作,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问题不遗漏、责任不棚架、长效不落空。各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科室传达贯彻巡察组反馈意见和中心党委整改工作要求。各科室迅速行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立即逐条梳理和全面自查,分别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三是制定方案,精心组织。中心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专门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党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任务、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等,严格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9个方面问题,共梳理出49项整改措施,形成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了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机制到位。

(二)党委书记坚定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一是从严部署推进。多次主持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方案、调度进展、推动落实。在全中心上下牢固树牢“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思想,以严肃认真的态度落实整改责任,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以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整改成效。每次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时党委书记都反复强调,要通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社保中心得到坚决贯彻落实,严防“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带头整改落实。逐项审核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主动认领全局性、体制机制性问题,带头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听取进展情况,推动整改落实。整改过程中,多次要求对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到位、涉及人员必须处理到位、制度建设必须完善到位、风险漏洞必须堵塞到位、长久机制必须建立到位,坚决不能回避矛盾、推诿扯皮,要以实际行动体现担当作为。同时要求中心党委班子成员要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树好标杆、率先垂范,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反思、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三是跟进督导问效。整改期间多次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情况调度推进会,逐一听取未完成整改事项责任处室和分管领导汇报,指出存在问题,逐项分析原因,传导整改压力。督促各责任科室严格按照整改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明晰的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的办法严格落实整改。对确实整改到位的问题,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责成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10月24日,中心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着眼解决实际问题、补齐短板,全力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养老保险违规补缴问题集中。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筑牢工作人员思想防线和法纪底线,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利用非业务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2)制定统一的审核标准。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在资料审核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研究涉及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审核标准,从申报单位的主体、工资凭证、表格、劳动合同等方面制定7条标准,细化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资料的审核标准。对难以分辨真伪的材料进行集中讨论,由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研究最终确定资料的采用度。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增强工作人员对财务凭证、工资表逻辑关系等的辨别能力。3)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批,多层审核监督,保证业务经办合规合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会同人社行政部门联合审批;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三年、补缴时间超过三年的,由中心相关待遇科室成立的内部联合审核小组集体研究,形成多层审核监督机制。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三年的复核岗由1名增加为3名,实行轮岗制,每项业务双人复核。4)加强内控复查。建立自查、互查机制,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自查、互查,按照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受理人进行初核,再抽调人员对所有受理的补缴手续进行复查。

2.违规办理养老保险。

整改情况:1)加强业务学习。涉及的综合业务科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利用非业务经办期对办事大厅所有工作人员开展社保经办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每一项业务办理时所需要的资料、手续、流程,重点讲解易错或容易把握不清的风险点,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和方法。2)严格资料审核。窗口资料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新制定的统一的审核标准,严把资料关,规范补缴资料的严谨合理。10月17日邀请专业人员授课,对豫人社规〔2020〕4号文所涉业务受理人员进行基础财务知识讲解,提升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时对财务凭证真伪的识别能力。尤其是敏感业务、特殊业务、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补缴等,在严把资料关的同时,采取多层审核机制。3)规范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批,多层审核监督,保证业务经办合规合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会同人社部门联合审批;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三年、补缴时间超过三年的,相关待遇科室成立内部联合审核小组,由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形成多层审核监督机制。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三年的复核岗由1名增加为3名,实行轮岗制,每项业务双人复核。4)开展警示教育。召开科室会议以及利用党支部会议时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现实案例进行剖析讲解,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工作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筑牢纪律底线。

3.虚报冒领工伤保险补助金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1)加强教育培训。对涉及工伤保险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明确虚报冒领行为的严重后果,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对参保单位负责人和职工进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提高其对正确申领工伤保险补助金的认识,引导其合法合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完善审核机制。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建立健全材料审核流程,对工伤认定材料、医疗费用票据、伤残鉴定报告等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3)建立抽查审核制度。建立工伤病例等档案定期抽查审核制度,对工伤保险业务办理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4)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追退制度。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有关虚报冒领、重复领取问题处理的文件规定,开展社保基金追退工作,并常态化坚持。5)围绕问题线索,认真核实。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先受伤后参保”、“工作人员违规办理多名先受伤后参保工伤保险待遇”两类问题数据,及时进行核实,对确实存在问题的数据进行整改。

4.社保领域集中整治浮于表面,动真碰硬不够。

整改情况: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坚决扛起整改问题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逐一讨论研究问题事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制定措施进行整改。2)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把社保审核层层环节。建立业务自查制度,每两个月开展科室业务自查,组成联合审核小组,针对重点敏感业务开展联合复查,加强社保经办内控自查力度。3)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审批环节及补缴材料的审核进行系统培训,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尤其对财务凭证、记账凭证和工资表等原始申报材料严格把关。4)建立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养老保险补缴联合审批制度和双复核制度。每月组织人员对养老保险补缴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联合审核;复核人由1名增加至3名,采用推磨式双复核制度。5)扎实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通过强化理论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排查梳理风险点等形式全面落实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6)严格落实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规范岗位权限控制,从严落实分级审核制度;落实好业务部门内控自查要求,压实业务经办风险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内控体系统揽作用,加大内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7)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坚持以科学决策为目标,提高贯彻党委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每年至少2次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列入党委会议题,同时坚持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和第一手资料,对涉及信息系统等技术理论性问题还要在议事前充分征求有关专家意见。8)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将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列入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重要事项,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每季度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报告。9)落实好半年风险防控形势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将风险防控形势分析报告上报中心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制定内部控制年度检查及日常检查计划,在中心内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内控核查工作,发挥好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按照2024年社保基金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落实好规定动作,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变形,保质保量完成。10)加强高风险业务核查力度,强化数据校验。坚持落实豫人社规〔2020〕4号文补缴业务每月抽查、敏感业务定期核查制度。对特定单位开展专项稽核,提取业务数据,逐人比对核查业务资料,对查实属于造假的坚决予以纠正。对多次违规办理补缴业务的企业进行约谈。强化源头治理,紧盯问题发力,完善并落实内控制度。从10月份起,每月对提取的待遇领取数据进行校验比对,力求早发现早处置。11)对疑点数据信息分类处置。对豫人社规〔2020〕4号文补缴疑点单位提取业务数据,逐人比对核查业务资料,对查实属于造假的坚决予以纠正。对出现多次违规办理补缴业务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向全市社保经办机构下达风险提示函。12)坚持好常态化数据比对制度。不断优化和完善数据比对方式手段,抓好经常性的比对、检查和监督,着力于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督促各业务部门开展好季度业务自查工作,力戒自查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到真查、细查、综合查。对自查工作做好监督检查;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发现社保方面有关案件新动向、违法新手法,针对性地进行核查防范。13)严格落实社保经办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建立定期轮岗制度,梳理确定高风险岗位,区分内部轮岗、跨业务科室轮岗两个类别,明确轮岗人员名单,建立轮岗台账;督促指导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要求,推进高风险岗位轮岗。

5.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

整改情况:1)每月组织召开社保业务讲评会。梳理业务经办中存在的问题,统一经办口径,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聚焦咨询台、服务窗口遇到的高频难点业务,定期开展社保业务培训,提高窗口工作质效。2)强化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办管理办法及绩效考核制度,严格上下班打卡、考勤管理和请销假制度等;对工作人员纪律教育,严格落实“一月一警示”制度,通过理论学习、典型案例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不断筑牢纪律意识、法纪意识和为民服务理念。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谈话提醒,及时发现并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健全完善追责制度,规范四种形态的运用,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3)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印发优化社会保险经办模式实施方案,争取省社保中心信息系统技术和业务支持。协调税务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并切换数据信息。1月2日已按照优化后的经办模式运行,实现“全省一网通、 业务就近办”的目标。4)畅通疑难问题解决渠道。落实中心领导大厅带班制度,规范设置综合窗口,强化事前咨询辅导,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办事拖沓、推诿扯皮等不良风气;开设绿色通道,提供延时服务、帮办代办、上门服务等,提升群众办事满意度。

6.群腐专项整治主体责任扛的不牢。

整改情况:1)狠抓理论学习“三项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季度至少1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心党委委员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对职责范围内涉及群腐问题整治进行汇报交流。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学习不少于8次,开展专题研讨不少于4次,其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的专题学习至少1次。严格落实党员理论学习制度。由人事科牵头,对照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指导各党支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每季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学习研讨至少1次。2)压实内控稽核责任,增强主动解决问题能力。扛稳抓牢主体责任,抓实廉政教育,强化内控监督,敢于动真碰硬,严格业务审核把关,坚持严的基调纠偏治乱。3)坚持常态化数据比对,不断完善数据比对方式手段。抓好经常性的比对、检查和监督,着力于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督促各业务部门开展好季度业务自查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真查、细查、综合查。同时,督促各责任单位对符合移交条件的问题,及时报告移交;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社保方面有关案件新动向、违法新手法,针对性地进行核查防范。4)加大社保基金追回力度,挽回流失的社保基金。制定完善追退计划,抓好对表交账;通过中心网站发布暂停待遇公告;通过系统内比对信息确定联系地址及电话,逐一电话通知,寄发告知书,做好追退对象的政策解释;对涉嫌欺诈骗保的,调查核实后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7.日常监督不到位,工作作风不硬。

整改情况:1)建立日常监督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在中心网站、郑好办以及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社保窗口设置举报箱和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建立问题线索报送制度,各科室每季度开展业务排查工作,报送问题线索,每月由法制科、稽核风控科、标准化建设科等相关部门围绕作风纪律、违规业务以及政务好差评等情况报送问题线索。做好分类处置工作,涉及反映的有关作风纪律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由办公室进行处置,并按照问题严重程度进行追责问责。2)完善作风纪律考评机制。修订《科(室)季度述职评议考评办法》,将履行党风廉政责任情况纳入述职内容,将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群众满意度情况纳入考评内容,对发生重大违纪问题的科室实施一票否决。3)从严开展廉政教育。对涉及的9个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教育,加强对各科室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坚决杜绝走过场、少学或者不学,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4)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收到上级纪检部门下达的处分决定后,按照处理意见,在一个月内办理受处分人员的职务、工资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手续,并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及相关审批材料纳入受处分者个人档案。根据处分决定,严格执行处分期内对于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要求,并在入党、职务职级晋升时严格执行处分期内的相关规定。及时汇总梳理违纪人员处理结果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到位。

    8.以巡促改的力度不足,全面整改未完成。

整改情况:1)建立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制度。将应征未征社保资金问题整治工作落实到日常业务经办工作中,持续清理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将市本级欠费单位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包干到人,定期调度应征未征社保资金情况。对无法通过单位整体补缴的企业职工,在退休时,通过“退一补一”的方式,即允许单独补缴退休人员的欠缴费用,补缴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召开全市工伤保险欠费整改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提出整改要求,压实工作任务。对市本级欠费单位通过电话、郑政钉、发函等形式联系欠费单位及欠费单位的主要领导,告知欠缴单位的欠费金额、限期偿还日期和有关政策依据,敦促其尽快补齐工伤保险费。2)多措并举积极开展追退工作。针对相关当事人的复杂情况,积极主动作为,通过公安、社保卡信息、社保业务数据库等多种渠道查询提取相关人员联系信息;利用短信、电话、信函等多种方式告知,积极开展追退工作。3)加强制防建设。完善制度建设,梳理业务经办中的风险点,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社保数据共享校验机制,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推动部门间、地区间信息数据共享融合,提出系统优化需求,依托信息比对系统和稽核系统做好事前、事中校验,有效甄别享受待遇人员的真实性,建立常态化数据核查机制,确保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护社保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4)加强人防建设。规范和优化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核算等业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加强对待遇审核、基金支付关键业务环节的控制,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确保业务经办规范。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法规和政策,对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核查。5)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向市大数据管理局提交需求申请,对提供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进行核查。6)加强全市上下联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系统未实现数据共享的情况下,经办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创业补助业务时,充分利用网络查询功能认真对失业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最大程度确保真实有效。7)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与省社保中心协调,完善信息系统,对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申领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创业补助时,当事人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和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增加校验和提示功能。实现省信息系统后台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省外重新就业办理参保业务时进行校验和提示功能。

9.以巡促治的深度不够,部分问题边改边犯。

整改情况:1)强化思想认识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虚报冒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案促改,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廉政谈话,筑牢工作人员思想防线,强化风险意识。2)加强审核,制定统一的审核标准。梳理窗口在资料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巡察组反馈资料审核方面的问题,研究讨论审核细则,从申报单位的主体、工资凭证、表格、劳动合同等方面制定7条标准,细化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资料的审核标准。对难以分辨真伪的材料进行集中讨论,由豫人社规〔2020〕4号文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决定后最终确定资料的采用度。开展基础财务知识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财务凭证、工资表逻辑关系等的辨别能力。3)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批,多层审核监督,保证业务经办合规合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和行政部门联合审批;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三年、补缴时间超过三年的科室内部成立联合审批小组,由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形成多层审核监督机制。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三年的复核岗由1名增加为3名,实行轮岗制,每项业务双人复核。4)建立自查互查机制。针对养老保险补缴等重点高风险业务,定期组织科室内部自查、不同岗位互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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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委员会

                          2025年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