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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公告

以下人员疑似多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现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5年12月16日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贾娅儿子郝汉(410105********0013)及贾娅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贾娅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5********0521  ,于 2022年7月   2024年7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109619.31 元,大写 壹拾万玖仟陆佰壹拾玖元叁角壹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崔新义女儿崔丹丹(410103********0023)及崔新义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崔新义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3********0010  ,于 2022年8月   2024年7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88943.94 元,大写 捌万捌仟玖佰肆拾叁元玖角肆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赵爱梅儿子李丰(410105********4411)及赵爱梅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赵爱梅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5********4443  ,于 2022年10月   2024年7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75204.10 元,大写 柒万伍仟贰佰零肆元壹角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刘巧风丈夫贾昌龙(410104********0017)及刘巧风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刘巧风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4********4546  ,于 2019年2月   2023年4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145187.00 元,大写 壹拾肆万伍仟壹佰捌拾柒元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熊正清儿子熊剑(410102********3010)及熊正清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熊正清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2********3013  ,于 2022年3月   2023年4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75687.24 元,大写 柒万伍仟陆佰捌拾柒元贰角肆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张星斗女儿张青莉(410105********0049)及张星斗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张星斗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5********0015  ,于 2021年12月   2023年3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64750.41 元,大写 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肆角壹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杨东云儿子杨传科(410105********1637)及杨东云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杨东云 ,社会保障号码:  410105********1616  ,于 2022年6月   2023年3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47460.80 元,大写 肆万柒仟肆佰陆拾元捌角整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宋希朝儿子宋小强(410322********4756)及宋希朝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宋希朝 ,社会保障号码:  410322********4715  ,于 2021年2月   2023年2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70875.56 元,大写 柒万零捌佰柒拾伍元伍角陆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王效文儿子王建军(410105********4456)及王效文近亲属 (当事人姓名):

经核查,参保人姓名: 王效文 ,社会保障号码:  412725********691X  ,于 2023年2月   2023年12月 多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39276.33 元,大写 叁万玖仟贰佰柒拾陆元叁角叁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或一次性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           

                       (经办机构)后续享受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或不足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银行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嵩山路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姓名)退多领养老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周保林 电话:  0371-67880185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2025年12月16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