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公告
尊敬的退役军人:
为保障您的社会保险权益,现针对原机关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退役军人,特此公告如下:
一、请尚未办理转移接续手续的退役军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限期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的通知》要求,携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现金缴款单或网银转账电子回单等相关材料,前往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关系科(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86号院6号楼428房间)办理手续。咨询电话:0371-67887066。
二、若您因个人原因不愿办理转移接续,需在上述期限内前往上述地点签署《自愿放弃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承诺书》,明确放弃权益及相关法律后果。
三、逾期未办理且多次联系无果的,我们将视为已履行告知程序,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与审计部门对接,办理相关销号事宜,由此可能影响您的社保权益,责任由个人承担。
请各位退役军人相互转告,务必重视并及时办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原机关事业单位尚未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退役军人名单.xls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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