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追回白晓强等134人失业待遇的告知书
经审计发现,白晓强等134人存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重新就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向白晓强等134人追回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及金额见附件)。
请上述人员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金额退回至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户名: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账号:4118999910100030878800004
开户行: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
备注:退款票据上请注明退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并将退款凭证发送到sybxdyc@163.com邮箱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咨询电话:0371-67887068
联系地址:郑州市汝河路86号院6号楼4楼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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