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河南水云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共8家单位下达催办通知书的公告
兹有张震等8名职工前来我中心投诉河南水云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共8家单位未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经审核他们提交的佐证资料,基本符合河南省人社厅四号文件关于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政策的规定,要求单位为其参保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诉求合规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贯彻落实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若干问题的通知》(豫社保【2020】30号)、《关于印发信访化解难题处置工作指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投诉人补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单位如有异议的,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为8名职工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或按照其提供的工资基数证明材料直接进行核定。将相应补征数据推送至税务征收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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