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马朝霞(身份证号410102********3041)以及马新梅的继承人等:
经核查,马新梅(身份证号410102********302X)去世后,于2017年1月至2023年2月多享受养老金共计358479.98元,大写叁拾伍万捌仟肆佰柒拾玖元玖角捌分。我单位于2026年3月8日向您送达了《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待遇,也未向我中心进行陈述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
账号:938300020109030996
开户银行:郑州银行金水东路支行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联系人: 苗勤贵 电话:67186555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稽核风控科联系人; 朱晓霞 电话:6788518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中原区汝河路86号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4月13日
(一式两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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