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登记催办通知书
河南乡邻小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职工张北辰反映你公司未为其缴纳201912-202006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并提供了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关于贯彻落实豫人社规(2020)4号文件若干问题的通知》(豫社保【2020】30号)等有关规定,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催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为张北辰补办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期间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如你公司逾期没有办理,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张北辰201912-202006期间按照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或按照其提供的工资基数证明材料直接进行核定。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我中心将补缴计划推送至税务部门,由税务部门进行征缴。
特此通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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