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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请注意:资格认证别忘记

各位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请注意:您的资格认证到期了吗?超过认证周期没认证,系统将会自动停发待遇。每月25日前补认证后,相关待遇次月就会恢复发放,停发的也会一并补上。如果您不记得上次认证是什么时候,建议再做一遍认证,认证周期从您最新的认证时间向后递延。

一、哪些人员需要认证?

1、按月领取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2、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

3、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4、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

二、认证周期是什么?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365天。

2、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和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每个认证周期为180天,未满18周岁的不设认证周期。

3、每个认证周期内,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三、资格认证方式有哪些?

(一)线上自助认证

领取待遇人员可通过“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官网、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领事”App、“郑好办”APP 等渠道,进行待遇资格认证。

(二)线下辅助认证

1、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就近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社保便民服务网点,使用自助一体机认证或现场办理

2、在境外居住领取社保待遇人员,可按照《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领外函〔2015〕660号)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进行认证。

3、特殊原因不能通过线上自助方式认证,可委托原单位携带相关佐证资料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认证

 

温馨提醒

如果您的联系电话发生变化,请及时办理变更,确保社保服务不脱节、领取待遇不断档!

1、微信搜索“河南社保”小程序→即办专区“城镇职工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人员基本信息修改“手机号码”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点击“下一步”→“恭喜您,修改成功!”点击“确定”。

2、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