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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全国大中城市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4月11日—14日,第五届全国大中城市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紫荆山宾馆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国家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巡视员韩凤、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河南省劳动保障厅助理巡视员韩志奎、郑州市副市长姚待献、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许福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元法、副局长张延明以及全国14个会员城市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南昌、广州、大连等城市先后就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工作做了经验介绍,张延明副局长以《积极探索,完善规范,努力开创工伤保险工作新局面》为题代表我市做了专题发言,详细介绍了我市在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实行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认真做好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二是加强依法行政,抓住真、准、快、细四个重点环节,把好工伤认定关;三是加强与定点医院的协作,监督检查医疗协议执行情况;四是加强工伤医疗费管理,改进管理办法,减少不合理开支;五是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实行“一站式”大厅办公;六是加强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伤保险的现代化管理水平;七是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工伤保险工作的开展。此外,按照会议的安排,与会代表还就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根据会议安排,11日下午,与会代表专程参观了社会保险大厦,代表们在考察了我市的养老、工伤保险工作后,对我市的社会保险给予了积极的评价,他们说:“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作的软硬件建设都十分到位,办公环境优美,管理制度规范完善,不仅为企业和职工营造了一张‘安全网’,而且让企业和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 工伤保险作为我市社会保险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劳动保障部门的高度重视,担负着工伤保险经办业务的市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的干部职工锐意改革,不断进取,使我市的工伤保险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并在化解企业和职工工伤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倍受广大企业和职工的关注。据统计,到了2002底,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保企业已达5618家,参保职工达到34.26万人。覆盖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涉及到商业、轻纺、交通、化工、建筑、煤炭等8个行业。实施工伤保险的5年来,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共受理参保单位工伤事故971起,为因工伤事故致伤致残的929职工和因工伤死亡的103职工支付工伤医疗费1600多万元,支付工伤保险待遇3200多万元,为近千家企业化解了工伤事故风险,为千余名工伤职工解了燃眉之急,并使他们得到了较好救治和康复。 进入新世纪后,我市又开始把新的理念观念引入到工伤保险管理工作中,走出了一条集“事故预防、伤残职工康复与事故赔偿”相结合的新路子,实施积极的工伤保险政策,全方位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使工伤保险工作真正发挥了化解事故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和使每一个工伤致伤致残职工能够得到最好治疗和最大限度康复的功能,并成为企业和职工防范事故风险的“名牌”。据悉,今后我市的工伤保险工作将继续沿着:“及时救治,足额赔付、预防为主、重在康复”的路子走下去,并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好的保障,更加优质的服务,让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编织的“安全网”更加坚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