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简讯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顺利进行。日前,郑州市离休干部吕钊通过信件就离休干部转诊转院有关问题进行政策咨询。我局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处通过与离休干部本人电话、上门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沟通,详细讲解政策,对其提出的转院垫资、金额限制等问题进行一一答复,并对吕钊今后的疾病治疗提出了参考意见。最终,我局的工作获得了吕钊及其家属的肯定。根据郑办〔2004〕24号文件规定,我市离休干部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稳步进行,确保离休干部病历每份必审、处方每张必看,对来电来访咨询问题详尽解答,对听力减退的老干部采取手写文字的方式交流,对每位离休干部确保政策解释到位、医疗待遇应保尽保。
离休干部是国家和人民的财富,党和政府一直在关心着这类人群的医疗待遇问题。我局主动与离休干部进行沟通,探讨常见问题并积极提出解决意见,例如离休干部由于年老体弱、部分人员需要跟随子女定期外地居住,针对这一情况,我局积极宣传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详细讲解异地安置、探亲带药、急诊转院等相关规定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确保每位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均能得到切实有效的保障,得到了广大离休干部的一致好评。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