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一:
工伤救治康复处扎实做好工伤职工康复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为保证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职工的康复治疗及时有效,针对已经超出《工伤康复服务规范》所规定的康复住院时限,但仍有较大康复治疗价值的工伤职工,对其适当延长住院时间.
为明确此类职工的康复治疗效果、潜在的康复价值及所需康复治疗时间,我处合理调配工作人员,主动带领工伤职工赴协议医院进行康复评定,对该职工的病情进行合理规范的评估,以明确是否具有康复价值及所需康复治疗时限。
下一步,我处将加大工伤职工的管理力度,提高参保企业和工伤职工的康复意识,尽量满足职工需求。
简讯二:
新郑市社保局开始为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
为使企业退休人员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新郑市社保局按豫劳社养老[2008]54号文精神,从11月份起,为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取暖费。
按照要求,冬季取暖费分五个月进行发放,发放范围是已办理退休手续且待遇正常发放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不包含企业离休干部和薪金制建国前退休人员,标准为每人480元。其中2014年11月60元,2014年12月120元,2015年1月120元,2015年2月120元,2015年3月60元,每月随养老金一同发放。据统计,新郑市将有6400余名退休人员享受这一待遇,预计发放总额将达到300万元。
简讯三:
经开分局积极配合社保资产追偿处检查工作
11月17日,社会保险资产追偿处王永超处长一行两人到经开区社保分局检查指导清欠工作。经开区社保分局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总结年初以来清欠工作开展情况,从加强监管促清欠等方面汇报了我局清欠的主要做法及效果,同时也针对当前清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王处长在听取汇报后,对经开区分局开展清欠工作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坚持清在平时,清在经常,注重总结,常抓不懈,争取在清欠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