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相关部署,聚焦精准扶贫、精准施策,把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精心部署,强力推进,防止因病积贫,保障困难人员更好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一是着力强化工作推动机制。建立常态化机制,对全市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实行“日汇总、周研判、月通报”,坚持每日收集各项工作指标落实情况,每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各类疑难问题,每月以简报形式通报工作进度,确保了全局步调一致、推进有序。建立工作督导机制,由局领导班子牵头,建立“10+1”分包责任制,对全市各县(市、区)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一包到底”,每周到县(市、区)开展检查督导,听取分局工作汇报、查阅工作台账,准确掌握基层工作动态,及时破解工作疑难,有力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市扶贫、民政、财政、地税等部门的对接沟通,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以及相关举措、进度的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人保健康公司的合作,在全市各社保办事大厅设立大病补充报销窗口,做好业务衔接,保障待遇享受。
二是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培训。为确保政策更好的惠及民生,我局一方面大力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业务培训,多批次、系统性的对全市各级经办人员、人保健康公司工作人员、全市2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全市各级相关经办人员熟练掌握这一新政策及受理方式、流程,筑牢经办服务基础。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在全市各社保大厅及各定点医疗机构设立宣传栏、开设咨询窗口;进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相关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开展宣传,真正让困难群众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享受到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是大力推动参保登记入库。一是完善基础信息,及时从市扶贫办、民政局获取困难人员信息并认真进行筛查比对和标注,尤其是下半年新参保人员,对各项基础信息逐一梳理,将全市160301名困难人员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做到数据信息的实时维护和应用。二是做好信息系统优化改造,对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及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终端进行同步改造,破除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结算技术障碍。三是协调推进困难群众2018年度参保缴费工作,积极与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对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做好补助资金与人员缴费信息一一对应,精准记账。
四是切实保障困难人员享受待遇。一是着力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优化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对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业务的经办流程、服务标准等进行统一和规范,建立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人保健康公司定期结算的模式,方便困难人员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二是对于系统改造前或特殊情况下需要先期垫付的费用,组织工作人员及时与困难人员取得联系,收集相关资料,加紧开展手工报销,确保困难人员待遇不受损失。三是组织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全市困难人员进行调查回访,“点对点、面对面”告知其参保缴费情况,帮助其申领待遇,确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不漏人、不漏项、不棚架。2017年,全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累计支付14949人次,支付医疗费2611.6万元;其中,“一站式”即时结算8056人次,支付医疗费1464.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