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试点参保非财政全供单位离休人员移交财政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根据上级要求,为妥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原试点人员年底前停止征缴发放,其中的离休人员养老待遇移交同级财政发放。为妥善安置原试点滞留离休人员,10月20日,“郑州市直非财政全供离休人员移交财政专题会”在社保中心六楼会议室召开。市老干部局、市社保中心、离休人员原所在的20家单位及其上级主管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靠前服务,为老干部晚年提供好待遇保障。为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社保中心与市财政局、市老干部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多次沟通,为20家单位提供了基础数据,拟定了解决方案。
会议对各单位职责进行明确。2021年11月15日前各单位完成下一年度离休人员经费预算,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后报市老干部局汇总,由市老干部局统一报市财政局。市社保中心确保离休干部待遇发放到2021年12月,2022年1月以后由市财政统一发放。会议还对移交流程和工作重点进行了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