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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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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社保中心扎实开展城乡居保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上街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成立了整治工作专项小组,组织深入排查风险隐患,找准问题根源,制定防范措施,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成立领导小组。上街区社保中心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项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月通报、月调度和调研督导三项制度,细化任务重点、明确时间节点、分派责任部门,为工作组织实施、定位防御盲点、发现重大短板、确定排查重点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顺利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通报了一批社会保险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法纪观念;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广大职工摒弃“看客”心态,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做到讲政治守规矩、秉公用权、廉洁办事;积极开展问题查摆活动,聚焦思想根源、工作作风等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组织自查自纠。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上街区社保中心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违规办理、虚报冒领、贪占挪用、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切实都塞漏洞、加强短板、完善制度。针对业务经办中故意刁难、推诿拖延等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要求自查全覆盖、整改无死角,切实端正工作态度,践行为民宗旨。

完善共享机制。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付工作,把好“出口”关,上街区印发了《关于建立上街区社保基金防冒领工作数据共享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每月5日、25日,区公安、司法、法院、民政等组成部门要按时向区社保中心提供服刑人员、死亡人员、户籍注销人员等数据,通过数据共享、分析比对,对存在问题人员及时停发待遇,从源头上切实减少基金冒领现象,有效维护基金安全。

建立上报制度。为进一步维护基金安全,上街区社保中心及时建立了死亡人员上报制度,要求由各社区于每月25日将辖区内死亡人员报各镇(办)劳保所、各镇(办)劳保所汇总后报至区社保中心。收到汇总信息后,中心组织人员及时核对信息、及时进行停发待遇处理。

加强部门合作。为全面落实省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上街区社保中心以高开高起、走深走实的工作态度,联合公安、镇(办)、社区等单位进行合力追缴。通过公安户籍系统查询冒领人员有关信息,联合公安、镇(办)、社区等单位,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帮助冒领人员认清形势、及时返还基金,形成追缴合力,取得积极成效。

下一步,上街区社保中心将深入贯彻上级专项工作部署,坚持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责任导向,进一步规范经办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持续开展专项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