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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参保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2019〕103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3〕33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日前,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

本次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开展的,结合各参保单位年度工伤保险支缴比、参保单位欠费情况、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情况等,确认符合费率浮动要求的参保单位,并通过系统对其工伤费率进行调整,进一步减少了人为干预,降低了风险隐患。全市本次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的单位共涉及8.17万家,通过调整,预计全年可为参保单位减负1.11亿元。

本期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控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方面有效降低了无工伤或低工伤事故企业的缴费负担,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提高参保单位防范工伤风险意识,持续深化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