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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参保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顺利开展

为充分发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近日,市社保中心组织开展了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

本次工作依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办〔2019〕103号)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的通知》(豫社保〔2023〕33号)文件要求展开。根据全省统一工作安排,市社保中心结合全市各参保单位年度工伤保险支缴比、参保单位欠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等基本情况,对达到费率浮动要求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在系统内进行了统一调整。工作开展过程中,中心坚持严格制度、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确保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符合客观实际,最大程度步减少人为干预、降低风险隐患。

本次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全市共涉及参保单位8.17万家,通过调整预计可为参保单位减负全年费用1.11亿元。通过实施本期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控工作,一方面有效降低了无工伤或低工伤事故企业的缴费负担,另一方面将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工伤预防能力,将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快速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