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依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打击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4〕293号)的工作安排,发现张燕君等28名灵活就业人员违规办理企业退休待遇人员未办理退回多领待遇。我中心拟对张燕君等28名退休人员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作出了《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待遇暂停后核算和追缴的处理办法
当事人于本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回领取待遇至社保基金专户。领取待遇退回后,当前若仍符合退休条件的,重新核准退休并发放待遇;若不符合退休条件的,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达到退休条件或者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办理退保手续。
二、当事人将需退回违规领取的养老金至以下账户,并备注“退(姓名)养老金”。
户名: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企业养老保险基金
账号:4100150101005020155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山路支行
因我中心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采取公告送达方式,送达《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当事人或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的,我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咨询电话:12333
联系地址:郑州市汝河路86号院6号楼105房间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