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暂停发放安艳超等211人失业待遇的告知书
2025年7月,经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查询系统比对,发现安艳超等211人在郑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在外省存在参保缴费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4号)的文件要求,我中心拟对安艳超等211人暂停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一、拟自2025年8月10日起对安艳超等211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暂停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二、对于上述人员将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及代缴的医疗保险费两者合计金额退回至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户名: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
账号:4118999910100030878800004
开户行:交通银行百花路支行
备注:退款票据上应注明退款人名字、身份证号,并将退款凭证发送到syzgdjc@126.com邮箱
三、涉及人员名单及金额见附件。
请拟被暂停发放人员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陈述、申辩的,我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咨询电话:0371-67887068,67887075
附件:退款公示名单.xlsx
郑州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