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简体
微信公众号
郑好办
河南社保
掌上12333
市社保中心积极推进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追偿工作

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以“基金追偿护安全”为抓手,认真落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关于依法开展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申请人民法院诉讼、执行,加大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力度。截至目前,中心已完成3例先行支付案件追偿工作,分批次追回了相关社保基金,开创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的“破冰之旅

依法推进夯基础。在具体工作中,首先按照法定程序向追偿对象限时送达《追偿告知书》、《追偿决定书》,并充分利用网络媒介,在中心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督促追偿对象主动学习法律规定、自觉接受法律处理。在完成前期告知程序之后,采取民事诉讼形式,积极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偿对象进行立案传唤,进一步督促追偿对象认领问题、归还基金。

紧贴实际保成效。实际工作中,考虑到追偿对象多为普通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有限,难以一次性完成应付资金的支付。为此,中心参考人社部关于追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告知追偿对象可选择分期付款方式,通过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基金退还任务。为了避免在分期还款过程中出现各种异常状况,中心积极申请人民法院开展调解工作,以调解书的形式固定追偿对象的分期还款形式,以便于下一步出现追偿对象未按时还款时,可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出台制度强保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文件精神,指导全市各经办机构顺利开展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维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运行,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了郑州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流程,对追偿业务开展的程序、方式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和明确,为推动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追偿工作的长效化、规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