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知
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确保2025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缴费期限
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务必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缴纳 2025 年度养老保险费。逾期未缴的,相关费用将无法补缴,不仅会影响缴费年限连续计算,还将对未来退休待遇申领造成不利影响。
二、完成基数补差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按 6385元/月确定,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831元(即6385元/月的60%)。目前税务系统已按2025年缴费基数新标准完成调整,对原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参保人员,已生成2025年7月—10月的社保缴费基数补差计划。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支付宝小程序、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豫事办”、“郑好办”APP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缴费。
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高度重视,尽快核实本人欠费情况,务必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述差额及其他欠费的补缴。如有疑问,可向当地税务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咨询,或拨打12366(税务咨询)、12333(社保咨询)热线电话详询。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税务局 |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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